越南政治体制
4/11/2015| 15:51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关于越南共产党地位的第四条款:“越南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人阶级、劳动人民和各个民族的权利忠诚代表,遵循马列主义和胡志明思想
\r\n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关于越南共产党地位的第四条款:“越南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人阶级、劳动人民和各个民族的权利忠诚代表,遵循马列主义和胡志明思想--- 越南共产党是越南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力量。党的所有组织在越南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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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实际上,自从1930年成立以来,越南共产党已组织及领导全社会走向胜利和成功。1945年,党领导越南人民开展8月革命,终止法国殖民主义对越南的统 治,成立越南民主共和国(现在是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1954年,经过九年展开抗法战争并走向胜利之后,党已在越南领土的一半上取得了行政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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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国家、国会领导瞻仰胡志明主席陵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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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至1975年,共产党已领导北部的新制度建设事业、抗美战争并于 1975年实现了南部解放以及1976年统一了祖国。1986年,共产党已提倡及 领导革新事业并取得了巨大胜利。十年后,带领越南民族走出了经济危机,走进了新时期,推动了工业化、现代化事业,旨在2020将越南建设成为工业化国家。
\r\n\r\n2. 国家机构
\r\n\r\n一、 国会 (越南国会网址://www.na.gov.vn)
\r\n\r\n国会是人民的最高代表机关,是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r\n\r\n(a) 职权
\r\n\r\n立宪立法; 监督、决定对内和对外的基本政策,社会经济、国防安全的任务,国家机构的基本原则,公民的社会关系及活动规范。
\r\n\r\n(b)国会任期
\r\n\r\n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两次召开会议。此外,根据国会常委会的决定或国家主席、政府总理或国会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的要求来召集非常会议。
\r\n\r\n(c) 国会代表: 年龄21岁以上,具有良好品德、文化水平、工作能力并由选民信任而选出的越南公民。
\r\n\r\n- 国会代表有权参与国会各次会议,向国会和国会常委会呈递法律、法令草案,有权质询国家主席、国会主席、政府总理、政府的其他成员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
\r\n\r\n- 国会代表要与选民保持紧密联系并受选民的监督。
\r\n\r\n(d) 国会主席和副主席:是由国会在每届国会的第一次会议选出的国会代表。国会副主席根据国会主席所分工协助国会主席履行职责。
\r\n\r\n(e) 国会常务委员会:是国会每两次会议期间的常务机构。
\r\n\r\n- 有权监督对国会的宪法、法律、决议和国会常委会的法令、决议的实施;监督政府、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工作。
\r\n\r\n- 负责发布法令、解释宪法、法律和法令
\r\n\r\n(f) 国会的两个委员会:国防安全委员会由国家主席任主席,政府总理任副主席及4名委员; 民族委员会由一名主席及38名成员组成。
\r\n\r\n(g) 国会专门委员会:包括法律委员会、经济和预算委员会、国防安全委员会、文化教育青少年儿童委员会、社会问题委员会、科技及环保委员会以及对外委员会。
\r\n\r\n二、国家主席
\r\n\r\n由国会代表中选出的国家元首。其在对内和对外方面上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代表人。
\r\n\r\n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明确指出: 国家主席的职权共12个,其中最为重要的是:
\r\n\r\n- 颁布宪法、法律 和法令
\r\n\r\n- 统管武装力量及担任国防安全委员会主席
\r\n\r\n- 提议国会评选或任免国家副主席、政府总理、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院长。
\r\n\r\n协助国家主席的工作有:国家副主席、国防安全委员会、国家主席办公厅
\r\n\r\n+ 国家副主席:由国家主席推荐及国会从国会代表中选出,国家副主席协助国家主席工作并受国家主席的委托可实施若干任务和代表国家主席处理国家事务。
\r\n\r\n+ 国防安全委员会:为保卫祖国鼓励所有力量和国家资源,该机构由国家主席率领,国家副主席及由国家主席推荐国会批准的其他成员组成。
\r\n\r\n三、中央政府
\r\n\r\n- 即国会的执行机构,也是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行政机构。
\r\n\r\n- 政府机构受国会、国会常委会和国家主席的监督并向其提交工作报告。
\r\n\r\n- 政府机构包括:政府总理、各副总理、各部长和部级机构主任。
\r\n\r\n- 政府总理由国家主席推荐,国会代表中选举或任免,任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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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副总理由政府总推荐国会批准,协助总理工作并在总理缺位时可暂时代理总理职位。
\r\n\r\n- 各部长和部级机构主任由政府总理推荐国会批准,在其职责范围内担任国家管理工作。
\r\n\r\n四、最高人民法院
\r\n\r\n- 即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的审判机构。
\r\n\r\n- 包括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员、陪审、法院秘书
\r\n\r\n- 其机构包括:审判理事会、审判委员会、中央军事法院以及刑事法院、民事法院、复审法院和协助工作部门。
\r\n\r\n- 任期5年
\r\n\r\n-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国会选出或任免;副院长和审判员是国家主席根据院长的提议而选任或任免。最高法院的人民陪审是由国会常委会在越南中央祖国阵线的推荐下选派出来。
\r\n\r\n- 公开和独立审判,遵守法律
\r\n\r\n- 集体审判,有人民陪审参与,以多数意见决定。
\r\n\r\n- 保证法律上的平等,被告有权邀请辩护律师,有权使用自己的语言和文字。
\r\n\r\n五、最高人民检察院
\r\n\r\n检察各部、部级机构、政府直属机构、地方政府机构、经济-社会组织、武装力量及公民执行和遵守法律法规;实施公诉权,保证严格统一地执行法律规定。
\r\n\r\n最高人民检察院包括:
\r\n\r\n——院长:由国家主席推荐,国会评选或罢免。
\r\n\r\n——各位副院长、检察员及调查员:由国家主席按院长的推荐来任命或罢免。
\r\n\r\n六、地方组织机构
\r\n\r\n(a)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r\n\r\n——中央直辖市、省级人民代表大会
\r\n\r\n——县级人民代表大会
\r\n\r\n——省直辖市、郡级人民代表大会
\r\n\r\n——乡、镇、坊级人民代表大会
\r\n\r\n(b)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
\r\n\r\n——省和省级机构:包括各厅、委员会、属于人委会的其他机构及人委会办公室。
\r\n\r\n——县及县级机构:包括各科、处、属于人委会的其他机构及人委会办公厅。
\r\n\r\n——乡及乡级机构:包括各科及办公室。
\r\n\r\n(c)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r\n\r\n——省级法院及同级机构
\r\n\r\n——县级人民法院
\r\n\r\n(d)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包括省级和县级的人民检察院
\r\n\r\n3.越南祖国阵线
\r\n\r\n越南祖国阵线及其成员组织是各级人民政府的政治基础。本阵线发挥全国人民的团结传统, 加强人民的政治及思想的统一, 参加建立及巩固各级人民政府, 配合政府照顾和保护人民的正当利益, 鼓励人民实施自主权,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 监督国家机关、人大各级代表、国家公务员和干部的活动。
\r\n\r\n国家为祖国阵线及其成员组织有效运作创造良好条件。
\r\n\r\n4.工会
\r\n\r\n即劳动人民和工人阶级的政治社会组织,配合国家机关、经济社会组织保护干部、工人、国家公务员及其他劳动者的权益。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工作,参加监督检察国家机关、经济组织的活动,教育干部、工人、公务员及其他劳动者,参加建设和保卫祖国。
\r\n\r\n5.其他政治、社会机构
\r\n\r\n除了祖国阵线和工会之外,越南还有其他政治社会组织,如:妇女协会、共青团、老战兵协会及其他行业协会。上述组织在国家解放事业中起着重要地位。在工业化、现代化的革新开放事业,这些组织在把党和政府政策落到实处做出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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