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列出论据以驳斥中国《九段线》
4/11/2015| 15:51面对中国紧锣密鼓地开展各项活动,企图坐实《九段线》主张,2014年2月5日,美国助理国务卿丹尼尔.拉塞尔在美国会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听证会上发言时首次正面抨击《九段线》。
\r\n面对中国紧锣密鼓地开展各项活动,企图坐实《九段线》主张,2014年2月5日,美国助理国务卿丹尼尔.拉塞尔(Daniel Russel)在美国会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听证会上发言时首次正面抨击《九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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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助理国务卿丹尼尔.拉塞尔(Daniel Russel)在发言中对中国「为证明其对所谓的《九段线》内区域的控制权,无视 邻国的反对,无视缺乏对上述要求范围的解释和基于国际法的明确依据」而采取的行动表示关切。
\r\n\r\n「中国对其在东海提出的要求的暖昧含糊造成了不确定的因素,引 发区域动荡不安。」他强调:「中国不基于地理构造特征,而是使用《九段线》来宣称拥有海上主权的任何做法都是不符合国际法的。国际社会欢迎中国澄清或调整 其《九段线》主张,以符合国际海洋法。
\r\n\r\n然而,中国不仅对美国的意见不屑一顾,而且还采取更为好战的行为,如2014年5月在越南海域非法设置《海洋石油981》号钻井平台;公然填海并扩建中国 在黄沙和长沙正占领的地理构造,力图对东海上的《九段线》进行实际控制。在此背景下,2014年12月5日,美国国务院公布一份官方文件,列出批驳《九段 线》的论据。
\r\n\r\n该文件是美国国务院海洋与国际环境和科学事务局发表的第143号《海洋界线》(Limits in the Seas)报告,其中透彻分析中国在《九段线》地图中对东海提出的主权要求,凸显中方要求的模糊性、无理性和非法性。
\r\n\r\n这份长达24页的文件一开头就附上多张地图,并再次提到中国2009年5月向联合国递交照会,其中附带《九段线》地图,以宣示在东海的主权这一事件。越南、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等国家对此提出抗议,并认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张地图毫无法理依据。
\r\n\r\n报 告回顾了《九段线》的历史,从台湾政府1947年公布的《十一段线》地图,到《九段线》,以及在2013和2014年变成《十段线》的过程;描述《九段 线》的地理位置和自各条断续线至沿海国和东海上最近地物的距离。报告的总体评价是:在所公布的地图中,《九段线》各条线随便标绘,既不明确也不连贯。尤其 是,与1947年的地图相比,2009年地图中的各条线已向沿海国靠近。
\r\n\r\n报告第5页说:「中国从地理上标绘这些断续线显得尤为复杂,因为2009年地图与中国的其他地图,比如1947年地图,甚至包括(2013-2014年出版的)当代地图之间都存在矛盾。这些地图表明,断续线尺寸各异,位置不同。」
\r\n\r\n另 外,《九段线》的各条断续线与越南、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等东海沿海国的距离比其与各岛的距离更近,而且离中国海岸线很远。打个比方说:第一段距 离越南海岸线仅为50海里,离李山岛只有36海里,第四段更是创下记录,离马来西亚婆罗洲(Borneo)仅24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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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务院报告为中国在东海标绘的《九段线》作出了三种不同的解释:
\r\n\r\n(一)、《九段线》是对诸岛主权的声索;(二)、是海上国界;(三)、是确定历史主权的界限。
\r\n\r\n第 一,《九段线》是对诸岛主权的声索:这正是1947年标绘的第一张《九段线》地图的名称。台湾总统马英九也曾为这张地图解释说,这是对诸岛及其海域的主权 要求,以符合当时的法律,即1947年领海宽度仅为3海里。即便中国拥有东海岛屿主权,也不可能对像《九段线》那样广阔的海域提出主权声索,因为这不符合 海洋法第121条规定。报告强调,低潮高地不应作为提出主权声索的对象,也没有其海域;人工岛屿、海上设施没有领海及相关海域。
\r\n\r\n特别是,在 1958年领海声明中,中国证实了东海上有公海。只有在2011年照会中,中国才为长沙提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要求,但中国没有对根据东海上地物主张的海 域进行说明。而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文莱则拥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承认的对陆地延伸的海域的权利。
\r\n另一方面,报告认为,中国的主张海域应放在以下背景中加以考虑:黄沙也是越南和台湾提出主权要求的对象;长沙也是越南、菲律宾、文莱和台湾提出主权要求的对象。
第 二,《九段线》为国界线:在现代《九段线》地图中,标绘《九段线》的标记是划分国家或国际界限的标记。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4和83条,各国有义 务以协议划定海洋界限,以便得到公平解决。《九段线》片面划定,没有具体坐标,并以断续线形式来表现,因此无法显示公平性,因为它紧邻沿海国海岸线。基于 上述理由,美国国务院报告结论说:《九段线》不可能是国界线。
\r\n\r\n第三,《九段线》 为确定历史主权的界限:根据美国国务院报告的解释,历史性主权要求可以是历史性水域、历史性所有权或历史性权利。报告认为,中国政府的一些声明、专属经济 区和大陆架法、2011年照会、对东海上9个石油区块进行招标等,可视为中国的历史性主权要求。然而,从两个角度分析可以看出,这项要求不符合国际法:
\r\n\r\n其 一,中国未向国际社会提出(包括历史性水域或历史性权利在内的)历史性主权要求。1947年地图并不是海洋主权要求,而1958年声明却证实了东海上有公 海。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第14条未提及《九段线》。国际社会关于历史性水域的研究中未提及《九段线》。当中国于2009年在联合国散发《九段线》 时,许多国家都提出了正式抗议。
\r\n\r\n其二,一项历史性主权要求想要获得承认就必须公开、透明,相关国家职能机关要持续行使主权而未遭到相关国家的反 对。一个国家在提出历史性主权要求时,则得向国际社会广泛公布这项要求。而这一工作通常要通过官方管道进行。与此同时,《九段线》以模糊方式标绘,没有坐 标,经常发生变化,更重要的是中国从未澄清《九段线》内水域主权要求的本质。
\r\n\r\n中国从未行使对线内水域的管辖权,而线内水域也从未单独归属中国。越南、菲律 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文莱都曾长期使用和开发东海资源。此外,没有任何国家承认中国对《九段线》内水域的历史性主权要求的效力。
\r\n\r\n此外,美国国务院的报告还强调,中国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出现前推出《九段线》并不意味着中国不用遵守该公约。海洋法不允许一国基于“历史”的权利取代沿海国根据公约拥有的权利。
\r\n\r\n总而言之,中国对《九段线》提出的历史性权利要求未能满足历史性水域的三项基本要求:主权未公开、真正行使并被所有人知道,主权未持续行使;主权未被其他国家所承认。
\r\n\r\n为体现对《九段线》的客观评价,美国国务院的报告再次要求中国依照国际法澄清该主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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